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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 解决政府采购突出问题
字体[ ] 日 期:2017-10-09 来 源:财政部   作者:【视力保护色:          】

  信息化代表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已经成为引领创新和驱动转型的先导力量。如何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切实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突出问题?这是政府采购相关主体共同关心的话题,也是财政部在陕西西安举办的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培训班上探讨的主要议题。 

    

  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郭方明副主任强调,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落实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要求,构建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体系,已经成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战略举措和必然选择。他指出,目前,政府采购电子化、大数据等信息化应用程度较低,电子交易系统建设滞后,与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业态形成反差,另外,各地信息化建设步调不一,呈现碎片化、孤岛化,协同效应有待提升,信息化是解决政府采购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 

    

  信息化是落实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抓手。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操作留痕、程序固化的特点和功能,将政府采购各项法规、政策的具体要求,转化为监管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的行为约束,对落实政府采购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具有重要作用,也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信息化是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化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引领和驱动作用,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加强评审专家、供应商、代理机构等信息共享和资源优化配置,创新监管方式和政策功能落实手段,继续推进政府采购结果导向转变。 

    

  政府采购信息化将如何发展?初步思路是什么?这是与会人员迫切希望得到的答案。郭方明透露,财政部国库司将结合政府采购改革实践,正在研究制订《“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具体安排。着力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在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中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应用,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共享资源,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努力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和监管模式,极力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并指出,近期的重点任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开展。  

    

  加快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国一张网”。财政部将在浙江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各地、各部门分散电子卖场的整合贯通,加快建设“全国一张网”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努力解决实践中的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共享。认真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备忘录》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确定的数据共享范围及具体技术要求,及时做好相关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实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数据共享,努力实现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与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政府采购全过程电子化、全流程公开和大数据分析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加强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地方分网建设。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指定媒体的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消除信息公开盲点、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设“全国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从两方面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与相关部门签署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备忘录;建立健全信用评价记录机制,对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进行综合信用评价,作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参考和重要依据。 

    

  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按照部领导要求,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将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建设,主要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文件、项目实施情况、工作经验交流等内容。各地方要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的栏目设置、内容安排,抓紧完成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李奇云副主任重点从信息系统建设角度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发展作了四点部署。 

    

  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与整合。目前,中央本级按照国务院39号文的部署与要求及财政信息化一体化建设思路,结合政府采购管理需要,正在开展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整合工作,对监管平台和执行平台进行整合与完善,统一部署在财政外网,实现平台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各地区要根据财政部的统一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与整合,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一体化。 

    

  实现与财政内部相关系统的衔接贯通。按照国务院关于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部署与要求,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与财政内部相关系统的整合工作,逐步实现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开展中央与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进政府采购系统上下贯通工作,建立健全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商品信息库,实现政府采购系统及“四库”全国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保障地方政府采购标讯及时上传中国政府采购网。 

    

  加强信息资源综合利用和大数据分析。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业务数据,采用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政府采购业务数据进行分析预测,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政府决策、预算编制和执行、公众需求、财政收支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