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推开
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治本之策,也是当前深化政府预算改革的重头戏。安徽省合肥市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出发,在全省率先全面推开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率先实现改革目标全覆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面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从2017年起,合肥市直部门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编制绩效目标,明确项目产出和效益。当年共有83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市财政邀请专家、专业中介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及绩效目标全部进行公开评审,对绩效目标评审为“差”或“中”的67个项目不予安排预算,从源头上体现绩效优先原则。
二、全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预算经市人代会批准后,合肥市财政将绩效目标连同部门预算同步批复至部门,作为跟踪问效依据。同时,专门制定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由市直各部门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运行动态监控,按季提供监控报告,及时分析处理进度慢及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2017年上半年,合肥市直各部门共提交了835个项目的绩效运行监控报表,市财政局对其中8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事中评定。根据政策以及执行条件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了22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对无法实施的项目及招标采购项目结余等,及时收回预算资金,报政府批准后统筹使用,有效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三、全面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017年以来,合肥市直部门对2016年已执行的528个5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进行了绩效自评,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委托中介机构对31个重点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客观反映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为政府考核和后续预算安排提供依据,并对影响绩效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86项具体对策建议,涉及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绩效等多方面。市财政统一制定整改清单督促整改,有效提高部门项目管理水平。在审核2018年预算时,对部门申报的连续性项目,核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进度慢、绩效差的项目,加大压缩和控制力度。
四、全面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合肥市财政局创新开发财政支出政策库,建立财政支出政策集中储备、预算编制、动态监控、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管理机制,确保中央、安徽省、合肥市出台的各项财政政策在预算上得到有效保障,在执行中得到有效落实。目前,在线监控财政支出政策共108项。严格预算申报约束条件,只有成熟的项目(如达到立项和招标条件的公益性项目等)才能申报预算,同时统一安排项目前期费用,加快项目储备和论证。将周期长的项目全部纳入滚动预算,确定分年度目标任务,分年度安排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凡上年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或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一律压缩下年度预算安排或不予安排预算,有效提高预算安排精准度。
五、全面实行预算绩效考核问责。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专门出台预算绩效管理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将合肥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的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对预算绩效管理组织不力、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部门,由市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约谈、通报并责令整改,有力强化部门的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推进各预算部门由“争资金、争项目”向“比服务、比质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