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预算监督。围绕综合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对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推进预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
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监督长效机制,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和全程监控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内设机构依法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不断提高财政内部监督水平。
三是强化会计监督。从制度、方法、方式上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坚持日常会计监督与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效的整体监督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四是强化评审监督。完善评审工作机制,强化评审工作责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及时公示评审结论,提高评审工作透明度。
五是强化绩效监督。推行绩效目标申报、审核、确认、批复的预算绩效管理措施,将绩效评价工作结果作为部门预算和财政性收支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确保资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