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6年,青海省财政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关键举措,加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跟进出台了财政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明确了17条具体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从供需两侧发力,有效发挥了财政精准调控优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加大财政投资力度。下达资金346.7亿元,重点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交通、水利、保障房、东部城市群、藏区基础设施以及“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二是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下达资金38.7亿元,综合运用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循环经济发展基金等政策工具,加大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循环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妥善解决退出产能企业人员安置问题。
三是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下达资金18.9亿元,支持实施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等项目,开展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力度,挖掘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狠抓一般公共服务等八项支出,拉动第三产业稳定增长。
四是促进农牧业提质增效。下达支农资金86.2亿元,重点支持推进高原特色农牧业、农牧业科技推广、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多种形式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等。着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跟进国家税制改革,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7项,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共减免税费76.3亿元。
六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下达资金74.9亿元,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政策,积极支持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以及三江源二期、天然林保护二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等工程,促进生态环境改善,进一步筑牢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屏障。(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