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十四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七
关于济源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6月13日在济源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济源市财政局局长 王利民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济源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好于预期。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市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41.68亿元,执行中受营改增扩围等减税政策、医疗收入等非税收入退出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等因素影响,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审议批准,调整为36.5亿元,实际完成36.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按可比口径增长9.1%。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36亿元,增长6.2 %;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14亿元,增长14.7%。
2016年市镇两级人代会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均为51.08亿元,执行中加上中央和省对我市各项补助、发行债券等因素,实际完成56.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6.88亿元,实际完成56.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4%,按可比口径增长6.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市级完成48.64亿元,增长7.1%;镇级完成7.92亿元,增长5.2%。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人代会批准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06亿元,预算执行中,加上中央和省对我市各项补助、发行债券等因素,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1亿元,实际支出7.5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8%,增长20.1%。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人代会批准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69万元,实际完成102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人代会批准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0.37亿元,实际完成18.7亿元,为预算的91.8 %;支出预算18.25亿元,实际完成17.07亿元,为预算的93.5%;收支相抵结余1.63亿元,滚存结余22.12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2亿元,支出8.0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044万元,支出668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6亿元,支出3.1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761万元,支出282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628万元,支出301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7亿元,支出2.82亿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94万元,支出61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5亿元,支出1.21亿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经市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批准,全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为72.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9.73亿元,专项债务12.9亿元。年度中间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做好置换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截止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4.89亿元,未突破市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1. 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支持“去降补”工作。拨付济源煤业3582万元,支持骨干煤炭企业转型脱困,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用于职工安置。落实资金6500万元,用于购房补贴发放,鼓励居民购房,支持化解房地产库存。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新增试点行业全部实现总体税负只减不增。落实出口退税、小微企业减税等优惠政策,累计减轻企业税负13.8亿元。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确保清费政策落到实处。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支持产业优化升级。筹措各类涉企资金6.9亿元,支持传统产业加快转型。拨付资金1.32亿元,支持豫光、金利、万洋等传统支柱产业提升行业竞争力。拨付资金1.27亿元,用于富泰华电子、伊利乳业、山东力诺、泰山石膏等企业转型升级和节能技改。
支持“双创”工作开展。全市科学技术支出8068万元,增长31%。支持了科技攻关、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科研服务平台、重大科技和产学研企合作等项目实施。拨付科技型企业创新资金2965万元,用于培育优克电子、元丰科技、杭氧国泰气体、王屋纳米科技等高成长型企业。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692万元,支持创业担保贷款1410笔共计1.14亿元;落实创新奖励激励政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累计拨付中小微企业助保贷资金4000万元、中小工业企业应急互助基金2000万元、土地出让周转资金1500万元,为125家小微企业办理助保贷、应急转贷等业务资金近10亿元,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争取全省高成长性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350万元,支持促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筹集旅游发展基金2000万元,争取中央财政旅游发展基金113万元,主要投向旅游品牌推广、行业规划发展研究等,支持旅游景区建设,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2. 支持扩大投资,促进城乡统筹一体发展
积极促进投资增长。加大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污水处理、济洛高速2个总投资29.5亿元的项目落地,中职高职校区、富士花园公租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农村污水等4个总投资8.78亿元的项目即将落地。研究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支持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争取省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补助资金8700万元,加快推进道路、供水、供气、污水治理和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资金2.5亿元,支持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乡村公路等交通项目建设,提升交通综合优势和辐射带动能力。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累计投入3600万元用于农业发展基金,通过贴息、代偿等方式,累计向10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2.23亿元;争取国家以奖代补资金1000万元,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落实资金4233万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统筹城乡一体发展。落实资金1.4亿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合并原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25项惠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筹措资金1.1亿元,支持农村生态建设、村容村貌整治、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和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安排财政奖补资金400万元,支持实施小城镇建设项目56个。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美丽乡村示范市(县)、统筹开展农业综合开发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加快改善城乡环境。筹措资金6418万元,支持燃煤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控制、扬尘综合治理等“蓝天工程”实施。安排资金391万元,推进“碧水工程”实施,促进水环境改善。安排资金508万元,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实施。安排资金4990万元,支持山区造林、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了城乡生态环境。
3.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支持推进脱贫攻坚。调整优化支出,将全市当年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优先统筹用于扶贫开发。筹措扶贫资金3146万元,支持整村推进等扶贫项目实施,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足额保障驻村帮扶工作经费落实。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亿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创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提高企业养老金标准和社会保障水平。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6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156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067人。连续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196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9万名在职人员开始缴费,6795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城市和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47元/月和194元/月。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孤儿等补助资金8240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新增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促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9.86亿元,主要用于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8万余名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5000余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拨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小学每年600元、初中800元。学前教育资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专科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政策有效落实。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支持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地等免费开放,“舞台艺术送农民”、“中原文化大舞台”等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改善了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
提升公共卫生保障水平。全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55亿元,主要用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卫生人才培养。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将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45元,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公共安全支出3.28亿元,深化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改善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提供公共安全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支持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力度,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通过“统贷统还”、住房公积金计提、土地出让金收益计提等方式筹措资金3.29亿元,全年基本建成保障房3060套。落实资金3487万元,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完成货币化安置900套,700户低收入家庭受益。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75万元,改造619户农村危房。
4. 着力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市级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启动2017-2019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将三年全市重大项目支出纳入财力保障范围,提高了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加大专项资金的取消、调整、统筹归并力度,将1021项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为202项,整合资金13.2亿元,集中保障全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建立健全结余结转资金清理长效机制,共盘活存量资金3.2亿元,全部调整用于民生支出和经济社会亟需的重点项目建设。在城市清扫、园林绿化养护、舞台艺术送戏下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方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年规模达4000余万元。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逐步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债务规模控制在市人大批准的限额合理范围内。先后争取4批置换债券17.21亿元,有效缓解了政府集中偿债压力,降低了财政付息成本,特别是各镇办的历史债务得到有效置换;争取新增债券5.53亿元,保障了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被省财政厅确定为政府债务管理先进市,得到省政府在分配新增债券时给予我市的专门奖励。
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与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议费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2016年全市公务卡支出占非转账支出的比重达92.1%,现金支出同比下降56.9%,公务消费进一步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年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44亿元,节支率6.2%。发挥综合治税系统平台作用,查补税款2000余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初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无纸化”。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民生资金、涉农资金、“小金库”等专项检查,财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认真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充分沟通,2016年共承办涉及财政的议案建议和提案10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得到了代表委员的认可。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决算报告的审议意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进展情况。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信息外,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和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预决算全部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的财政预算任务是在形势极为困难的局面下,克服诸多困难完成的。一年来,全市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财政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国资国企改革稳步推进,会计工作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等基础工作全面加强。但是当前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收入增速趋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日益凸显;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益需要提高;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推进改革的力度还需持续加大;财政财务人员思想不够解放,研究政策和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提升,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各项部署的关键之年。从当前的经济财政运行态势看,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中原城市群总体规划把济源列入“十字核心区”,省“十三五”规划将济源列入半小时核心圈,市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加快建设又富又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等,都为济源加快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搭建了广阔平台,有利于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市传统支柱产业经营依旧困难,结构性矛盾制约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缓解。财政作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今年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运行将更加困难。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信心决心,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
(一)2017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主动作为,有效履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保基本、保民生、保运转基本职能,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全面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创新支持发展方式,着力深化财税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把济源建设成为又富又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2017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
1. 一般公共预算
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7年经济发展预期指标,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亿元,同口径增长8.7%,加上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2.9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52.9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4亿元,增长8.7%,加上省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以及上解省级支出12.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2.94亿元。
以上收支计划是预期性的,待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06亿元,同口径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17.47亿元,非税收入8.59亿元;加上提前通知转移支付6.8亿元和各项结算收入12.3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5.19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5.19亿元,扣除上解等支出事项后,可用于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38.24亿元,包括:人员支出26.98亿元(含财政惠民补贴),比上年增加2.1亿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车改革,发放目标考核奖、健康休养费以及惠民补贴提高标准等增加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3亿元;专项支出9.96亿元。
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市直各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274万元,比2016年预算6737万元减少1463万元,下降21.7%。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82亿元,增长36.6%,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上年结转和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3亿元,全部用于清算土地成本、产业集聚区和城市维护建设等。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03万元,全部安排支出。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6.54亿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利息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3.19亿元,主要安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6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57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98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1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3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8亿元。
2017年继续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统筹安排,其中可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14.52亿元,全部安排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对外宣传和旅游宣传,招商引资,城乡公交、城市供热运营补贴,环卫体制改革,今冬明春“3+1”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及还本付息,干线公路建设和养护,大气污染防治,职教攻坚计划,科技成果与转化,农业综合开发,政府债券付息支出等。
5. 2017年主要支出政策
足额保障基本支出增支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增加支出1.84亿元,落实每两年人员基本工资增资政策,增加支出3228万元,落实在职人员目标考核奖和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政策增加支出7300万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政策增加支出418万元,落实提高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医保等社保提标政策增加支出3555万元,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家庭困难学生补助等政策增加支出1120万元,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年生均拨款提标政策增加支出7300万元,落实村级经费保障政策增加支出1341万元,落实事业单位车改补贴政策增加支出5952万元,以上合计增加支出4.86亿元。
必须安排的政策性专项支出。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支出1250万元;禁养区取缔养殖场(区)畜禽活口补助增加支出1834万元;小浪底水库养鱼网箱取缔增加支出1500万元;免除普通高中学费提标部分由财政补助增加支出1520万元;保障政府债券利息支出1.42亿元。以上合计增加支出2.1亿元。
(三)创新财政支持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保障靠财政、发展靠改革的理念,进一步加快公共财政转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育和涵养财源;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整合资金,集中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1. 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
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督导进入采购阶段的PPP项目加快推进,为我市PPP工作全面开展积累经验。规范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积极寻找社会资本方,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筛选、谋划、包装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力争更多项目进入财政部、省财政厅项目库,为经济发展储备后劲。
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拓展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范围,规范购买服务操作流程,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的优势,将更多的社会事务推向市场,引导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对已经设立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运作,政府把握投资方向、对委托运营机构实施绩效评价,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整合产业扶持类财政性涉企专项资金,与金融机构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实现杠杆放大效应和基金的循环滚动。
支持投融资公司转型发展。适应当前债务管理的新要求,加快政府投融资公司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运营模式、融资模式、公私合作模式、资产证券化运用等改革。梳理全市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分类注入投融资公司,培育壮大投融资公司规模。
2. 全力支持打好“四张牌”和四大攻坚战
聚焦重点任务。立足财政职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河南时提出的打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培育发展新优势、新型城镇化“四张牌”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脱贫攻坚、国企改革、环境治理、产业转型升级“四大攻坚战”。
支持农村脱贫。按照全市扶贫专项方案,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完善财政政策,加大扶贫投入力度,保障扶贫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任务。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制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涉农项目整合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支持国企改革。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有利于”要求和各级深化国企改革会议精神,重点围绕社会职能剥离、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方面,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实现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助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和健康发展。
支持环境治理。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实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降碳改造提升工程,落实黄标车淘汰政策,支持大气、水和土壤三大污染防治工程。保障“3+1”工作专项资金,支持林业生态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国家、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专项基金,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和优质重大项目建设。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竞争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和农业发展质量效益提升。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把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骨干企业培育结合起来,支持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优化整合各类科技专项资金,推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支持基础能力建设。统筹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济洛、济阳高速公路、市政道路、农村公路建设和济洛快速通道、南太行旅游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开展,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研究完善集聚区财政体制,支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建设,不断提升集聚区自我发展能力。用足用好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全域旅游发展。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积极与省豫资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对接合作,包装谋划项目,融集建设资金,加快推进以市区为主辐射周边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争取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管理水平。
3. 着力保障民生政策落实
落实省市民生实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将更多财力向民生倾斜,集中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省、市民生实事的落实。
支持扩大社会就业。全面落实就业援助和就业促进政策,加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支持力度,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鼓励支持全民创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社保提标政策,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20元提高到45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提高到50元。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防范基金支付风险。
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实施全面改薄、城镇扩容、学前三期行动计划,支持中小学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质量。加大文化、体育事业投入,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和省示范性群众体育场地建设。保障政法维稳专项资金,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支持平安济源建设。安排创建专项资金,全力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届满复审等创建工作。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对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政策,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增强村级经济发展实力。统筹农业综合开发和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实施,推进4.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四)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编好中期财政规划。围绕全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跨年度重点项目,做好中期财政规划的滚动编制工作。将年度预算编制与中期财政规划有机结合,完成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启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持续深化预决算公开。建立全市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集中公开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确保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更加便于社会监督。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制定债务风险控制方案,严控系统性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有效遏制政府债务规模无序增长。规范政府债券资金管理,逐步化解存量政府债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绩效评价常态化。持续深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改革,不断拓展评价范围,大力推行第三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机制。
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收入分析研判,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发挥综合治税系统平台作用,形成多部门综合治税工作机制,杜绝跑冒滴漏,促进应收尽收。落实预算法要求,实施收支脱钩,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不收过头税、过头费,注重涵养税源,增强发展后劲。
持续加强支出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加快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细化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持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
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强化预算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开展“三公”经费、民生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专项检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会计基础工作更加扎实。
加强财政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四种意识”,站位全市发展大局去谋划财政工作,在实践中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好基层、服务好企业。健全财政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依法理财、依法办事成为一种习惯,着力打造阳光法治财政。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把济源建成又富又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济源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6月1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