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光大银行洛阳分行简介
中国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年8月,总部设在北京,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金融企业,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
中国光大银行洛阳分行成立于2009年8月,是光大银行在河南省设立的第一家二级分行。截至2016年底,光大银行洛阳分行设置了综合部、公司管理部、零售业务部、风险管理部4个部门;下辖洛阳分行营业部、南昌路支行、王城路支行、西苑路支行、英才路支行5个营业网点和1个离行式自助银行。截至2016年12末,洛阳分行一般性存款余额42176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356446万元。
二、经营范围
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通过上级行代客外汇买卖。
三、支持PPP项目类型及条件
(一)PPP项目类型
1.经营性项目
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依法放开相关项目的建设、运营市场,积极推动自然垄断行业逐步实行特许经营。
2.准经营性项目
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条件。
3.非经营性项目
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等市场化模式推进。
(二)ppp项目基本准入条件
1.符合国家关于PPP项目实施的相关制度规定。
2.PPP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划、土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规定和要求,取得了相关批准(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符合绿色信贷政策。按规定履行了关于PPP项目的操作管理程序。
3.PPP项目合作方——社会资本企业具有相关领域的经营经验、较强的技术能力、专业资质和财务实力等。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项目具有明确的还款来源,贷款期内项目自身现金流及借款人其他合法收入能够保证按时、足额偿还我行贷款本息。
5.项目涉及政府支付义务的,需地方财政状况良好,具有按期足额支付能力,并将支付义务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纳入同级政府预算。
6.项目资本金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信贷审批机构可根据有关项目的风险情况适度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要求。项目资本金应同比例或先于贷款到位。
7.我行认为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三)ppp项目介入方式
对于PPP项目,我行可根据客户需求,在项目采购阶段介入,或在客户中选并与项目实施机构签署合同后介入,以及在有关项目已建成运营、产生稳定收益后介入。
1.在PPP项目采购阶段介入,我行可提供财务顾问或融资顾问服务,对于优质项目可提供投标保函、贷款承诺等金融服务。对于新建、改建项目,可帮助客户分析项目的可行性、设计投融资结构,分析项目风险;存量项目可帮助客户分析项目投入和产出趋势、设计投融资结构,综合分析项目风险等。
2.在客户签署PPP合同后介入,我行可根据社会资本企业实力、项目情况等提供固定资产贷款或项目融资、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等金融服务。
3.在PPP项目已建成运营后介入,我行可根据项目经营净现金流等情况,在符合资本金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资金支持置换项目前期投融资,以及提供项目运营、维护用途的流动资金贷款等。
联系人:孙明安
联系电话:0379-62222071 18569935970
联系人:李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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