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财政的目标就是使公共风险最小化
日前,在由财政部社会保障司、科教司、干部教育中心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联合举办的“聚焦财政改革,促进民生事业”研讨班上,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提出,切莫把“民生支出”等同于民生财政,要从物本的财政转向人本的财政,以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指导财政的实际工作,为人的生存与发展防范并化解公共风险。
刘尚希说,我们现在对民生的理解,从财政方面讲的是民生支出。财政支出按照预算科目一般都是从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五有”的角度去考虑安排的,这些支出就划入民生支出。不过,把财政的部分支出概括为民生支出,只能说是一个非常狭义的、工作层面的、短期的一种临时做法,不能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规则。
刘尚希提出,从“建设财政”到“公共财政”,再到“民生财政”,是财政不断改革,不断进行适应性调整的结果。公共财政是物本财政,民生财政则是人本财政,目前我国有必要将公共财政转为民生财政。民生财政的研究重点应放在构建用之于民、优化分配以及适合社会发展的财政体系,财政制度、政策应该以民生为目的、方向和价值追求。
刘尚希举例说,现在我们对“三农”有各种各样的补贴,有些是用于农业的,相当于是产业政策方面的补贴;有些是用于农村的,比如农村公共设施、公共服务方面;有些是用于农民的。不同的补贴最终要看是不是落到人身上,落到人的能力的增强上。如果我们把民生从一种目的、一种方向、一种价值追求降格为一种手段,最终很有可能与我们的目的背道而驰。
他表示,对民生的理解,不仅仅是追求物,更多应该是促进人的自由发展。民生财政不仅仅是指财政支出,实际上意味着一种新的理念,也就是民生的理念,也就是人的自身发展的理念。
刘尚希认为,民生财政的职能就是为人的生存与发展防范并化解公共风险。建立民生财政需转换财政职能,从生产出发转为从消费出发,从效率出发转为从公平出发。财政体制机制的设计要着眼于服务动态的人,所有绩效要以民生来衡量,落到人身上,民生财政的目标就是使公共风险最小化。
“民生支出不等同于民生财政,不是说财政有更多的投入,老百姓就有更多的获得感。”刘尚希最后强调,建立民生财政要避免几个误区,一是民生的改善不要陷入福利主义的陷阱;二是民生的改善不要陷入政府包办的误区,责任是要分担的;三是工具化的误区,即把民生当作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的工具;四是片面化的误区,即把民生财政碎片化。